2005花蓮文學獎-書寫花蓮

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發掘和培養文學新人,獎勵內容精湛、文風純正具有濃郁的地域文化特色,表現對社會現實的關注和人文關懷,同時兼具審美價值和閱讀情趣的作品。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花蓮縣文化基金會
徵選主題
書寫花蓮
~對花蓮的印象及與花蓮有關的題材所創作的詩或散文~

徵選文類及字數

(一)詩:字數30行以內(含標點)。

(二)散文:字數4000字以內(含標點)。

應徵條件

‧菁英組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台灣之國民。

‧新人獎限花蓮縣籍高中及以下學生。

‧應徵之作品必須是中文、未曾發表之創作。

錄取名額及獎勵(獎金內含所得稅)

(一) 詩:

1.菁英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正,獎座乙座。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正,獎座乙座。

優選三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正,獎狀乙紙。

2.新人獎:優選三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正,獎狀乙紙。

(二)散文:

1.菁英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正,獎座乙座。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正,獎座乙座。

優選三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正,獎狀乙紙。

2.新人獎:優選三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正,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 應徵作品請儘量以電腦打字,或以有格稿紙繕寫清楚,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電腦打字者,字型及大小請以細明體、14級為標準,並以A4紙張直式橫打列印。

  • 應徵作品乙式七份,連同報名表,請於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下午十七時三十分前,『掛號』郵寄至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課。地址:970花蓮市文復路6號(報名表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下載)。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2005年花蓮文學獎』字樣及徵選文類(詩或散文)、組別(菁英組或新人獎)。參加詩與散文兩個文類及組別者每件請分別填寫乙份報名表,但可一併送件。洽詢電話(03)8227121轉155。

  • 投稿作品之發表及出版權歸主辦及承辦單位所有,發表、轉載或出版合集,投稿人不得拒絕,亦不另支稿酬。

  • 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 入選作品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或因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銷其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等。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 在得獎名單尚未公布前,作者不得將同一作品發表或參加其他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 為求本徵文比賽之公平性,受邀本屆之評審委員,不得參加徵件。

  • 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評審方式

    • 應徵稿件收到後立即密封編號,聘請知名作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 應徵作品如有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決審委員決議從缺。

收件、揭曉及頒獎日期

    • 收件:自九十四年五月一日至六月十五日止,以郵戳為憑。

    • 揭曉:九十四年七月。

    • 頒獎:九十四年八月擇期公開頒獎,時間地點另行公布。

得獎人二年內不得以同一文類作品再行參選。

本徵文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佈。

 


得獎名單

散文類

組別

作品名稱

獎項

姓名

菁英組

火車慢飛

首獎

陳宗暉

她從海上來—洄瀾之夢

貳獎

林鍾妏

鹽寮

優選

屠佳

洞穴以後的事

優選

黃信恩

只緣身在此山間

優選

何晉勳

新人獎

天國的筆記簿

優選

邵宏儒

七星潭

優選

王思涵

憐蓮

優選

徐悅洲

 

新詩類

組別

作品名稱

獎項

姓名

菁英組

跳火圈-車過達基力

首獎

陳宗暉

海岸步行

貳獎

吳岱穎

寫給你的婚歌,在花蓮

優選

凌性傑

在花蓮

優選

張繼琳

後山求婚腳本

優選

李振豪

新人獎

時光燈塔

優選

林育德

客居

優選

邵宏儒

花蓮夢迴

優選

楊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