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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新聞稿 文化基本法草案東區公聽會 31日於花蓮文化創意園區登場

公告日期: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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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新聞稿 
文化基本法草案東區公聽會  31日於花蓮文化創意園區登場  
為了保有豐富的多元文化特色、保障人民的文化權利、促進文化表現的多樣性、發展文化的主體性,文化部於3月24日在高雄啟動第1場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後,將接續在31日下午假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辦第2場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傾聽在地民眾的聲音。
文化部指出,文化基本法草案主要架構包括:保障公民參與文化生活權利、中央與地方文化治理的權限劃分與資源分配、文化多樣性、文化扶植與發展,以及文化保護與救濟措施等重要內容,與民眾日常參與文化生活的各種權利息息相關,期盼透過制定文化基本法,完善我國的文化環境,落實民眾近用文化的權利。
文化部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灣文化法學會、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等單位共同撰擬文化基本法草案,希望透過匯聚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及團體人士等建議,以及透過公聽會與在地團體、民眾的溝通與討論,使草案內容更為嚴謹完備。
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規劃於全國北中南東等區舉辦,另配合今年全國文化會議及分區論壇的文化基本法議題,同步匯集各方意見,作為後續研訂文化基本法內容的參考。有關文化基本法公聽會場次資訊,請查詢文化部官網(www.moc.gov.tw)最新消息;全國文化會議分區論壇場次資訊,請查詢全國文化會議官網(nccwp.moc.gov.tw)。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各場次資訊如下:
  • 106年3月31日(五)14:00-16:00 (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 106年4月7日(五)14:00-16:00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106年4月10日(一)10:00-12:00 (苗北藝文中心)
  • 106年4月14日(五)10:00-12:0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106年4月14日(五)15:00-17:00 (中壢藝術館)
  • 106年4月28日(五)10:00-12:00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演講廳)
 
 
新聞連絡人: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林廷鴻 電話:02-8512-6756
文化部媒體公關組 王家璋 電話:02-8512-6076 / 0921-993277 
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策略規劃執行團隊 呂偉倫 電話:0976-44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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