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監工約用人員1名

公告日期:2017-09-19

1134

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監工約用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約用人員(監工)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五、報酬:按約用人員支給報酬250薪點,新台幣30,275元。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6年12月31止。
七、資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專科以上具土木、建築或機電等相關科系畢業。
2、高中或高職具土木、建築或機電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3、熟稔電腦文書操作。
八、工作內容:
   (一)現場工程監工、工程文書檔案管理。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請檢附履歷表(空白表如附檔)、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行政科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監工),聯絡電話:03-8227121轉503。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25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十一、錄取人員請在錄取後通知時間內至文化局行政科報到,逾時不報到者以
     棄權論〈備取人員以本次甄選,三個月內能遞補者為限〉。
 

附件檔案

近期新聞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