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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計畫專案約用人員1名」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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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計畫專案約用人員1名」公告
一、 僱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 職稱:專案計畫約用人員
三、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若約用人員表現優異,下年度優先聘用。
四、 名額:1名。
五、 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六、 資格條件:
(一) 須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文化藝術、採訪編輯等相關科系或經驗者,並諳電腦操作。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之經驗者尤佳。
七、 薪資待遇:依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表計算(含自提勞建保費用部分),學士以每月260薪點敘薪,新台幣31,486元;碩士以每月288薪點敘薪,新台幣34,876元。
八、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花蓮縣文化創意產業培力及發展計畫」專案計畫工作執行。
(二) 辦理「逛文創遊花蓮」文創資料庫內容採集及更新相關業務。
(三) 辦理本局文創相關補助計畫之推廣、審查、成果彙整。
(四) 平日及假日協助輪值石雕博物館服務台。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 聯絡方式:請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或親送「花蓮市文復路6號 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文創專案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43。
十、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6日止(若為郵寄,則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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