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須知第8點注意事項,新增第4款「新證依據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有效期限內為2年,自換證核准日起算。」 詳本局官網>便民服務>街頭藝人項下「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證換證(含外縣市)/補發須知」 相關連結 http://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