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轉知】第十一屆臺中市表演藝術金藝獎即日起至111年7月10日止受理各界報名或推薦參選

公告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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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表演藝術金藝獎頒贈要點」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為表彰致力於臺中市表演藝術領域之保存、傳承、發展及創新,並具重大貢獻或
優良事實者,特設置臺中市表演藝術金藝獎,由本局辦理相關遴選事宜,受獎者不分團體或
個人,總數以2名為原則,每名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四十萬元。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四、詳細內容請下載參閱金藝獎頒贈要點及參選表件,請於截止日前備妥參選表1式5份及相關
佐證資料等免備文逕寄文化局表演藝術科收,信封上並註明參加金藝獎遴選。
詳情請至官網連結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NewsContent.aspx?menuID=122&id=2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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