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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人員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4

1388

108年「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人員」公告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臨時人員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縣定古蹟檢察長宿舍」

五、報酬:月薪新台幣27,347元。
六、僱用期限:預計自108年1月10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
    1.曾於鐵道館、圖書館服務或相關工作性質之訓練1年    

                  以上或相關經驗者佳。

    2.大專以上之學歷。
八、工作內容:
   (一)全館環境清潔維護管理、活動協助及導覽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請檢附履歷表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花蓮

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318楊小姐。

十、報名時間: 108年1月7日上午12時截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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