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推廣生活美學教育活動】 為促進中、小學校學生及學齡前幼童參與本縣優質藝文展演活動,深度認識在地文化,俾使文化向下紮根、提升藝文參與人口,增進學生美學及文化涵養,特制定本簡章。 今年受理期限延長至108年10月15日止,歡迎花蓮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幼稚園及托兒所等)踴躍申請。 聯絡人: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洪先生(03-8227121分機105) 附件檔案 簡章【0929修正】(.odt) 簡章【0929修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