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113年度光復藝文基地徵選簡章 為提供民眾使用花蓮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所屬之光復藝文基地,並促進社區文化交流與融合,激發藝術創意;鼓勵多元文化活動,豐富地方生活與文化體驗,特訂定本簡章。 光復藝文基地一、二樓室內空間規劃為多功能空間,提供辦理展覽、講座及工作坊使用,戶外停車空間亦可使用辦理活動市集等。 附件檔案 中區藝文基地-徵選簡章(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