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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1名1060110

公告日期: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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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1名1060110
一、僱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約僱人員
三、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06年4月6日止(或該職員銷假上班)。
四、名額:1 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
      驗者。
七、薪資待遇:月薪約新台幣34,524元(相當五等280薪點)。
八、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各項行政及其他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九、聯絡方式:請檢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職缺。(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22   傳真:03-8227665。
十、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1月14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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