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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106年度石雕博物館導覽解說員培訓研習課程簡章

公告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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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發佈單位
視覺藝術科
活動地點
花蓮縣文化局石雕博物館
活動地址
970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花蓮縣文化局106年度石雕博物館導覽解說員培訓研習課程
一、計畫目標:

   花蓮縣石雕博物館是全國第一座以石雕為主題的展示場館。因應《博物館法》頒布,經104年文化部辦理全台文化場館普查及本縣自評結果,花蓮縣石雕博物館被列為本縣唯一公立潛力博物館。鑑於本館開設12年來,已成為縣民休閒遊憩及外來遊客踏訪之重要文化參訪景點,如何從觀眾導向之需求出發,透過專業而生動的解說服務,提供兼具休閒價值及知識性的參訪經驗,實為亟待發展之方向。為充實本局志工導覽知能並培養文化藝術導覽人才,特辦理導覽解說員研習課程,透過強化導覽員對博物館之認識與認同,以提供觀眾更具深度的導覽服務。

二、辦理日期:106年3月16日(四)、3月17日(五),共計兩日。

三、辦理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四、招募對象:本縣各類文化展覽機構從業人員,文化局文化志工,或有意從事文化藝術導覽工作者及愛好藝術之一般民眾。

五、招收名額及費用: 30名,免費參加。

六、報名方式:
本課程統一採網路報名,請於花蓮縣文化局http://www.hccc.gov.tw線上報名。
  1. 系統開放期間:即日起至106年3月15日(三)下午17:30截止。(本活動已於106/3/8報名額滿(正取30名及備取10名),同日並關閉線上系統,已於線上系統報名但未獲錄取者,將另行通知)
  2. 報名程序:從首頁點選「藝文活動」→「活動線上報名」→「花蓮縣文化局106年度石雕博物館導覽解說員研習課程」→「我要報名」,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三) 確認報名表資料無誤後,點選「送出」,即完成報名程序;審核通過後,將由報名系統統一寄發確認電子信函通知。
(四) 報名成功者,如欲取消參與本課程,請於活動前三個工作天來電告知,連絡電話03-8227121轉202 陳先生。
1.報名學員需全程參與為期兩日之所有課程,始可獲頒研習證書。
2.文化局文化志工報名成功者,需於106年底前配合石雕博物館展覽,進行展場導覽服勤至少3小時

七、活動須知
(一) 本研習課程招收名額30人,若超過報名人數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另備取10名,報名至額滿為止。
(二) 公務人員凡參加本活動可核予終身學習認證時數(兩日研習時數共計16小時),依實際參與時數申報之。
(三) 為響應環保,敬請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
(四) 若因天氣狀況不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場次異動及學員錄取資格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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