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108年「鳳林客庄樂活慢城逍遙遊暨客家產業文化體驗」攝影比賽

公告日期:2019-05-04

3400

活動時間
發佈單位
視覺藝術科
活動地點
以鳳林鎮境內。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鳳榮地區農會、花蓮縣文化局

協辦單位:花蓮縣農業處、花蓮縣攝影學會

拍攝主題:拍攝西瓜種植過程、採收、運送及西瓜節等相關活動主。

活動日期:即日起至5月20日止。

拍攝地點鳳林鎮境內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踴躍參加,不限國籍。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需為1000畫素以上之各類攝影器材(含手機)拍攝,沖洗成短邊5吋、長邊不限,不留白邊之作品(並附參賽作品原檔及JPG檔光碟),張數不限,參賽作品可用修圖軟體做適度調整,但不得格放及合成,經審核不符即不予評審

收件地:花蓮縣吉安鄉中原路一段173號

收件日期:收件截止日期為108年5月30日(星期四),信封請註明參加「鳳林客庄樂活慢城逍遙遊暨客家產業文化體驗」攝影比賽,並於作品背面黏貼表格資料及著作權讓予同意書,一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作品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得獎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網公布得獎名單。頒獎典禮俟機關確定後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金牌1名:獨得10,000元及獎狀1

          銀牌1名:獨得獎金8,000元正及獎狀1

          銅牌1名:獨得獎金5,000元正及獎狀1

          佳作10名:各得1,000元及獎狀1

附     則:

          1.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

          2.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1獎,不得重覆。

          3.得獎作品均須繳交原稿檔案,否則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4.得獎作品著作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5.參加本攝影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而修訂之。

          6.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含規格不符之作品)。

         7.得獎獎金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8.請填寫作品著作權、著作權授權與個人資料使用同意聲明。

附件檔案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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