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花蓮縣文化局109年度美術館展覽申請

公告日期:2019-05-14

5506

活動時間
發佈單位
視覺藝術科
活動地點
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
活動地址
970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4號
為鼓勵藝術創作者或藝文社團分享多元藝術,並啟發民眾欣賞藝文興趣,提升美感素養,花蓮縣文化局自107年起,提供美術館1及2樓展覽平台供各藝文界申請展覽交流使用,每檔次展出時間約1個月,以鼓勵與尊重藝術創作者及提昇美術館展出品質。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各項展覽應事先提出申請,申請表件資料應於7月15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送達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二樓視覺藝術科,逾期不予受理。
花蓮縣文化局受理申請後即邀集專家學者成立審查委員會,於8月下旬召開審查會議,經審查通過者始排定明(109)年度展出日期及展覽空間,並以公函正式通知各申請人(單位)。「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及「申請展覽表件」,請逕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便民服務」→「展覽申請」→「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及申請展覽表件」 下載使用或親臨文化局美術館二樓(視覺藝術科)索取申請表。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8227121轉204視覺藝術科陳先生。
 

附件檔案

活動照片

近期活動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