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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金門縣文化局駐縣藝術家」開放受理申請

公告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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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金門縣文化局駐縣藝術家」開放受理申請

 

宗旨:金門縣文化局為提昇本縣藝術文化風氣,紀錄保存本縣鄉土人文及自然風貌,豐富本縣文化資產,以加強藝術與人文教育推行。

 

實施對象:國內、外藝術家。

 

實施項目:
     (一)文學/寫作
     (二)視覺藝術
     (三)表演藝術
     (四)影音藝術
     (五)藝術行政/設計類


申請資格:
一、年滿二十歲以上、無法律限制出境情事者。
二、於藝術創作有實力或表現,符合相關領域創作資歷。
三、符合前款規定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戶籍資料影印本
     (三)個人履歷

     (四)駐縣創作計畫書
     (
五)依藝術創作類型分類,各藝術家須檢附歷年創作作品電子檔

申請期限:
自公告日起當年1115日前完成送件。

申請方式:
可於上班時間親自至金門縣文化局索取申請要點及申請表,亦可至以下網址、Email及電洽查詢。

  •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
  • 電話:082-328638615 汪小姐
  • Email: e6g12g2000@mail.kinmen.gov.tw
  • 金門縣文化局網址:https://cabkc.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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