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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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管理單位
- 花蓮縣文化局
- 電話
- 03-8348777
- 聯絡人
- 羅館長
- 開放範圍
- 松園別館
時段限制
09:00-17:00
音量限制
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藝人類型限制
依「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藝人人數限制
依「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相關場地規範
依「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
一、如有販售產品行為需先與管理單位協調合作模式後,依協調結果而為之。
二、表演時間必須先與管理單位協商,確定時間如需更改也必須事前告知管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