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本縣表演藝術工作者、團隊參與各項表演活動、國際性或全國性表演藝術競賽,提升表演能力並擴大本縣藝文能見度,特訂定此簡章。。 109年度提案截止期限為109年9月30日(週三)。歡迎把握時間踴躍提案。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作業要點。 洽詢電話: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03-8227121分機133 賴小姐 或 138陳小姐 附件檔案 109人才培育補助計畫簡章0108.odt 109人才培育補助計畫簡章010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