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時間自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109年4月審查,其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二、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09年7月至12月,如因音樂廳辦理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嘉義市政府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三、相關表件可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演申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