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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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社造點的提案單位只限定依法設立或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本縣境內之立案商號、工作室(或其他立案團體)、鄉鎮市公所和各級學校,今年擴大補助對象,新增自然人及合法居住人,希望保障各類型社群及個體參與公共之權利。
另外,今年以提案類別區分補助額度,改變以往均一的補助上限,依提案主體區分為一般社造點(每案補助20萬至30萬元)、公所型社造(每案補助40萬至50萬元)、串聯型社造(須串聯3個以上組織共同執行,每案補助70萬至80萬元),希望突破「村/里」的限制,引導民眾整合力量與資源,串聯地方人才。
有興趣提案的單位,請於109年3月16日前將申請資料1式8份(詳本案簡章)函送至花蓮縣文化局,並請於信封註明「申請109年度社造點補助計畫」,本局將擇期召開複審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