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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典藏文物專案管理人員

公告日期: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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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專案管理人員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五、報酬:專案管理人員月薪約新台幣34,916元(280薪點)
六、僱用期限:109年5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止。
七、資格(應具備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八、工作內容:
 (一)「花蓮縣歷年考古遺物分級管理暨入藏規劃計畫」綜理統籌各項相關業務。
 (二)「花蓮縣考古博物館」協助辦理各項教育推廣及活動。
 (三)平日及假日協助輪值石雕博物館服務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請檢附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證明影本,逕寄或親送「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郵寄者(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專案管理人員)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3-8227121轉318。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
十一、備註:
 (一)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內有效。
 (二)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
 (三)錄取名單由本局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四)俟完成法定程序後通知到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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