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演藝廳110年上半年度檔期申請案 一、旨案受理時間自109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相關申請書表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演藝團體(https://w ww.hccc.gov.tw/zh-tw)項下下載,併同企畫書一式7份(含光碟有聲資料1份),郵寄至本局表演藝術科收(970花蓮市文復路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