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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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藝文業者註冊申請為「藝FUN券」適用店家
店家範圍包括:
一、具備稅籍資料之事業、團體或個人工作室。
二、經營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場域、文化資產保存場域、工藝創作銷售場域、音樂、藝文展演空間、文創園區、文創聚落、書店(含出版社)、唱片行、樂器行、電影院、藝文展演預購票券電商平台,或是銷售節目票券及周邊商品之藝文業者。
⭐️歡迎街頭藝人註冊申請使用「藝FUN券」
適用資格:
一、證照具「有效使用時限」的街頭藝人個人或團體
🙇若有註冊疑問,歡迎撥打文化部客服專線:(02)7745-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