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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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金門縣文化局駐縣藝術家」開放受理申請
一、宗旨:金門縣文化局為提昇本縣藝術文化風氣,紀錄保存本縣鄉土人文及自然風貌,豐富本縣文化資產,以加強藝術與人文教育推行。
二、實施對象:國內、外藝術家。
三、實施項目:
(一)文學/寫作
(二)視覺藝術
(三)表演藝術
(四)影音藝術
(五)藝術行政/設計類
四、申請資格:
(一)年滿二十歲以上、無法律限制出境情事者。
(二)於藝術創作有實力或表現,符合相關領域創作資歷。
(三)符合前款規定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1.申請表
2.戶籍資料影印本
3.個人履歷
4.駐縣創作計畫書
5.依藝術創作類型分類,各藝術家須檢附歷年創作作品電子檔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完成送件
★受理駐縣時間:110年1月至12月
★申請方式:可於上班時間親自至金門縣文化局索取申請要點及申請表,亦可至以下網址、Email及電洽查詢。
-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
- 電話:082-323169轉317,翁小姐
- Email: chiao7463@gmail.com
- 金門縣文化局網址:https://cabkc.kinmen.gov.tw/ (訊息公告-其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