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100年7月至12月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 二、申請送件時間:100年1月1日至31日止 (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表件請至嘉義市文化局網站,下載書表/表演藝術活動申請需知及表件下載,依式填寫一式6份及企劃書1份,寄至嘉義市忠孝路275號,表演藝術科收。 相關連結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