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09年度第4次會議」因文化資產審議案之土地所有權人住址不明或無法投遞致開會通知單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公示送達資料如附件。 台南市大內區「楊長利公厝」、新市區「大社張氏中廳」2案 土地地號:台南市大內區公所段852地號及新市區大社段1915地號 附件檔案 公示送達-台南市政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