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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 蹟、文化景觀提報表/申請表 110年度更新版

公告日期: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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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 蹟、文化景觀提報表/申請表 (110年度更新版)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月12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03000339號函辦理。

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60條、第61條規定辦理。

三、鑑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就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之提報與申請時應檢附之資料自應不同,爰修正旨揭提報表與申請表供業務執行辦理。

四、旨揭表單得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https://www.boch.gov.tw/)「相關文件」、國家文化資產網(https://nchdb.boch.gov.tw/)「相關資源>檔案下載」等網站位置下載。

敬請民眾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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