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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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1名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新建圖書館總館計畫」專案工作執行。
(二)圖書館業務及管理,需配合夜間及例假日之櫃台輪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六、每月薪資:250薪點(約新台幣3萬1,175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
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10年2月2日(星期二)至110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截止收件。
九、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odt及powerpoint等作業系統。
(三)具行政管理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四)具備企劃發想能力、對文案撰寫有熱情、溝通協調良好尤佳。
(五)具汽車駕照尤佳。
十、應徵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應備文件: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
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約用人員」。
2.收件期限:110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
送至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楊小姐收(地址:花蓮市文復路6號,
電話:03-8227121分機151)。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 ★第二階段:測試及面試
1.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2.面試及測試時間:另行公告。
3.地點:花蓮縣文化局會議室。
4.一般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測驗。
5.錄取標準:總成績75分以上,擇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