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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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聘約用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1名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花蓮縣108-111「推動公共圖書館總館-分館體系計畫」專案工作執行。
(二)圖書館業務及管理,需配合夜間及例假日之櫃台輪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六、每月薪資:250薪點(約新台幣3萬1,175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10年4月14日(星期三)至1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時30分以前截止收件。
九、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odt及powerpoint等作業系統。
(三)具備企劃發想能力、對文案撰寫有熱情、溝通協調良好尤佳。
(四)具汽車駕照尤佳。
十、應徵方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應備文件: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請於信
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約用人員」。
2.收件期限:110年4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時30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
張小姐收(地址:花蓮市文復路6號,電話:03-8227121分機153)。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
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二) ★第二階段:測試及面試
1.本局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2.面試及測試時間:另行公告。
3.地點:花蓮縣文化局圖資科辦公室。
4.一般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測驗。
5.錄取標準:總成績75分以上,擇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