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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聘約用人員1名

公告日期:2021-04-14

1525

花蓮縣文化局徵聘約用人員1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1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花蓮縣108-111「推動公共圖書館總館-分館體系計畫」專案工作執行。
   (二)
圖書館業務及管理
需配合夜間及例假日之櫃台輪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六、每月薪資:250薪點(約新台幣31,175),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1231日止。

八、公告時間110414日(星期三)至110419日(星期一)下1730分以前截止收件。
九、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二)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odtpowerpoint等作業系統。

     (三)具備企劃發想能力、對文案撰寫有熱情、溝通協調良好尤佳。

     (四)具汽車駕照尤佳。

十、應徵方式:

()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應備文件求職履歷表(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請於信
   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約
用人員」

  2.收件期限110419日(星期一)下午1730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
   張小姐收(地址:花蓮市
文復路6,電話:03-8227121分機153)。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
  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
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 第二階段:測試及面試

  1.本局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2.面試及測試時間:另行公告。

  3.地點:花蓮縣文化局圖資科辦公室。

  4.一般電腦文書資料處理測驗。

  5.錄取標準:總成績75分以上,擇成績最高分者依序錄取,正取一名,備取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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