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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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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

  1. 聘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2. 職稱:約用人員
  3. 名額:1名(正、備選各1名)
  4. 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5. 報酬:管理維護人員月薪約新台幣34,916元(280薪點)
  6. 僱用期限:錄取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7. 資格(應具備下列之一):(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2)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3)熟悉電腦文書作業。(4)具原住民文化、建築、歷史學相關科系者佳。(5)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之經驗者尤佳。
  8. 工作內容:(1) 辦理縣定古蹟吉安慶修院」營運管理業務及文化資產相關業務。(2)機關館舍輪值及其他交辦事項。
  9. 檢附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影印本文件(自選),以郵寄(限時掛號以上)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市文復路6號 )文化資產科
  10.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05月18日止(已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
  11. 備註:(1)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內有效。(2)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3)錄取名單由本局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4)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323(文化資產科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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