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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0年度「第十七屆雲林文化藝術獎」

公告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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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藝文工作者與團體進行創作,除攝影類外,未設定 主題,但歡迎創作者以雲林在地風土民情、人文產業、歷 史情感、社區關懷等面向進行創作,呈現雲林縣之多元面 貌,並踴躍送件參與徵選。

本計畫收件時間為:
(一)文學獎:110年6月10日(四)至8月30日(一)。
(二)表演藝術獎:110年6月10日(四)至8月20日(五)。
(三)貢獻獎:110年6月10日(四)至8月30日(一)。 (
四)美術獎邀請展收件:110年8月23日(一)至8月25日 (三)。

檢附本計畫簡章等文件,相關檔案請至本處網站 (https://content.yunlin.gov.tw/)-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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