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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文化局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111年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

公告日期: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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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案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員林演藝廳表演廳、員林演藝廳小劇場及南北管音樂戲曲館表演廳。
 

(二)檔期:111年1月至6月(及111年7月至12月巡演之大型演出節目)。
 

二、收件日期: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受理紙本資料收件,以郵戳或彰化縣文化局員林演藝廳收文登錄日期為憑,逾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
 

三、收件地址:51005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99號,信封請註明「申請111年上半年演藝活動演出」。
 

四、本案相關資訊,請至彰化縣文化局員林演藝廳網站下載查詢。
https://www.bocach.gov.tw/pda/01view.asp?sn=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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