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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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說明
本注意事項是由表演藝術聯盟,參考文化部7/26公告的「表演場館防疫管理措施」中,表演團隊需配合之事項製作。
如有任何變更或疑問之處,以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解釋為準。
有任何問題請洽表演藝術聯盟
paa@paap.org
02-2362-2227
團隊注意事項
1.團隊人員管理
- 參與排練與演出的人員應造冊管理,並有以下紀錄項目:
- 是否有疫苗接種、7日內快篩或PCR陰性紀錄
- 是否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 是否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
- 進場館的造冊名單應以工作必要人員為主,不列入探班親友
-列冊表格範例請點這邊-
2.排練場防疫注意事項
- 團隊於自有排練場排練,室內需維持50人以下,並參考衛福部公告「企業持續營運指引」運作。
- 團隊如到非自有場地排練,建議執行以下措施
- 視場地管理單位要求,對參加排練的人員造冊,提供場地管理單位
- 透過政府1922 QR code執行實聯制
(本項視排練場條件,如有完整造冊,則1922實聯制非必要)
- 室內場地排練時原則上每人需維持1.5M社交距離
- 原則上全程戴口罩。排練/演出無法全程戴口罩者,請提供下列證明之一:
- 進場前72小時內之快篩檢測陰性報告(建議至社區快篩站或醫院,不包含家庭快篩)
- PCR檢測陰性報告
- 疫苗接種紀錄超過14天之證明。
- 有身體接觸必要之演員,需簽署演出或排練接觸同意書(參範本)
3.排練場地管理單位外借防疫注意事項
- 排練場管理單位外借自有排練場給其他團隊使用,室內需維持50人以下,並維持每人1.5公尺社交距離
- 進行空間消毒與管理:
- 其他團隊使用與接觸的空間,需定期消毒
- 入口處提供體溫量測與酒精等消毒設備
- 確保活動空間定時換氣,減少感染風險
- 團隊管理人員於其他外借團隊使用空間時,須全程戴口罩
- 口罩與實聯制規定:
- 原則上外借團隊使用時須全程戴口罩。
- 如為需脫口罩的排練活動,建議請外借團隊應提前提供排練參加人員名冊及健康聲明等,並由場地管理單位於進場時核對名單。
- 名單保留30天以備衛生主管機關疫調查驗
- 若是不需要脫口罩之會議或課程,造冊可使用1922登記實聯制
(申請網址: 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 可選擇法人店家,後用團隊統編登入系統之後申請)
4.進場館注意事項
- 團隊需指定管理人員為「防疫負責人」,負責管理團隊進場人員,並配合場館進場動線與區域規劃等防疫措施
- 入館前72小時提供演職員名單給場館。
- 避免共用穿戴式、互動式、觸控式等器具,如有共用之設備需定期消毒
- 口罩規定
- 原則上進館排練及演出期間,「所有人」都必須全程配戴口罩
- 演出或工作時必需拿下口罩者,必須有7日內抗原快篩或PCR陰性證明
- 演出或排練中休息時必須配戴口罩
- 因演出或工作需要而必須有肢體接觸者,需有本人書面同意參加演出(參範本)。
- 前後台與觀眾管理
- 進場期間,除了有前台工作需求的人,後台工作的全體人員均不得至前台及觀眾席。
- 觀眾與工作人員親友進場期間不得至後台探班。
- 演出結束後團隊不安排演員簽名與合照
5.售票建議
- 售票演出需採梅花座或間隔座
- 建議觀眾購票時選擇電子票券,比較易於調動
- 建議同一區採同一票價,待防疫規定放寬後可立即啟售座位,並接受觀眾調換位置
- 觀眾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連續咳嗽,應有專人協助離場,並有專門退費規定
6.戶外演出注意事項
- 團隊需指定管理人員為「防疫負責人」,負責管理團隊進場人員,並配合場館進場動線與區域規劃等防疫措施
- 觀眾席可採非固定座位,但須間隔一公尺社交距離
- 觀眾需全程配戴口罩
- 演出人員需有快篩、PCR陰性證明,或疫苗施打超過14日,演出時得不配戴口罩
- 活動若超過250人,需擬定防疫計畫並經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衛生局)核准
- 應於入口、售票處張貼防疫告示,或透過網路公告相關防疫宣導資訊
文件範例
參考資料
文化部表演場館防疫管理措施
文化部酬神演出防疫管理措施
衛福部企業持續營運指引
文化部各項防疫管理措施
衛福部公告全國各縣市快篩/PCR執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