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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自即日起受理111-112年度「產業文化(性)資產創生計畫」申請補助提案

公告日期: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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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補助對象:
    • 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機關(構)及其附屬機關(構)、國營事業機關(構)、國立大專院校。
    • 國內立案之非營利專業團隊與民間團體。
  2. 計畫執行期程:各申請計畫需提出完整之計畫內容及分年經費估算表(至多以2年為限,跨年度者須於112年11月30日前結案)。
  3. 申請作業:申請單位須於110年12月3日(星期五)前函送申請補助計畫書及相關文件一式10份(含計劃書內容word電子檔案光碟一份)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以下簡稱文資局)(非產權單位申請者需併附產權單位之合作或授權協議書),逾期不受理。
  4. 審查作業:由文資局依據提案申請計畫書辦理初審(申請對象及條件)及複審作業,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進行簡報及辦理現場勘查。
  5. 經費限制:文資局得依據立法院審議通過之當年度預算額度進行補助案件數量、補助經費上限等調控,申請或受補助單位需無條件配合辦理。
  6. 本項補助計畫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文資局官網首頁-最新消息(https://www.boch.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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