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4
743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立案團隊。
2.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10萬元,
第二名獎金8萬元,
第三名獎金5萬元;
佳作2名,每人獎金2萬5,000元。
3.申請方式:
請於110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
檢附申請相關文件,
寄送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收。
4.簡章詳洽:
https://reurl.cc/MkW0Dp
5.洽詢窗口: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林峻宏
電話:05-2788225轉305
公告日期:2021-11-04
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