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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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計畫辦理
2.場地:本局演藝廳(音樂廳、國際會議室、竹影城跡)及本市各展演地點
3.檔期:111年8月至12月
4.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新竹市文化局官網下載https://culture.hccg.gov.tw/
※新竹市近期將進行「新竹市圖書館興建工程」,因館址緊臨演藝廳,屆時或有工程擾動及停車便利性等問題,惠請審慎評估考量,再行投件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