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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人員1名

公告日期: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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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人員公告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臨時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內容: 
1.綜合服務台管理(流通、通閱、新聞輿情、民眾諮詢、書籍編目及校對、志工諮詢及安排等服務)服務及服務台相關業務,需配合夜間及星期假日輪班;辦理閱讀推廣活動等。
2.行動書車管理及活動出車
3.補辦閱覽證及賠書款
4.書目資料更新維護(含館藏校對)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五、辦公地點:花蓮縣文化局圖書館。
六、每月薪資:實領約2萬4,000元(扣除應負擔健保費及勞保費),年終獎金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僱用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八、公告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1日17時止,以郵寄掛號(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花蓮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 收(地址:花蓮市文復路6號 圖書資訊科,電話:03-8227121轉164),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臨時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九、資格條件:
1.高中或高職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經驗一年以上經驗者。
2.熟悉個人電腦應用、excel、word及powerpoint等作業系統。。
3.具備企劃發想能力,對文案撰寫有熱情、溝通協調良好尤佳。
5.需具備汽車駕照(熟悉駕駛技巧尤佳),行動書車業務。
6.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十、應徵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請檢具填寫求職履歷表(如附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經歷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2.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第二階段:擇優面試
1.本府得依書面審查結果,擇優通知第二階段應試。
2.面試時間:另行公告。
3.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十一、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名單由本局通知,倘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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