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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1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2/25截止)

公告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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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1)場地:本局演藝廳(中正堂)、本縣各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辦理,不含苗北藝文中心。
(2)檔期:111年7月至12月。
 
2.收件日期:
自111年1月17日至111年2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
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 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下載。
 
4.聯絡窗口: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劉慧珠
電話:037-352961 分機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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