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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受理112年1-6月表演場地檔期申請

公告日期: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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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辦理。
二、本中心表演場地(演藝廳、實驗劇場),開放供國內藝文團體辦理文化藝術活動演出用途。
三、首批申請及收件時間:自本(111)年3月1日至3月21日止。
四、本中心因應科技發展,並為增加場地租用申請便利性及簡化相關行政流程,建置「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相關場地檔期申請請至本中心官網完成申請作業。
https://www.miaobeiac.org/mod/venue/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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