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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南投演藝廳112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申請

公告日期: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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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本局演藝廳(審查通過案件免場地費)。
(二)檔期:112年1月至6月,如因演藝廳進行保養或疫情影響時,本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四、檢附本案申請要點及相關表件乙份,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申辦服務/藝術科-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活動申請項下下載。
https://www.nth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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