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場地及檔期: (一)演藝廳:112年6月至12月。 (二)演奏廳、實驗劇場及文化廣場:112年1月至12月。 二、送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表件: 請至網站下載 【路徑】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文館舍/演藝廳/演藝團體/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 【連結】https://reurl.cc/Erqy71 四、諮詢窗口: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表演藝術科呂小姐 03-5510201 分機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