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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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本年9月23日(星期五)以視訊會議形式召開,需申請旁聽之民眾,請填列「旁聽申請表」申請旁聽,旁聽申請受理時間至111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時止。
一、 文化資產審議會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條及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辦理。
二、 會議日期:1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三、 會議時間:上午10點至上午12點(預計)
四、 會議地點:以視訊會議方式召開(U會議軟體)
五、 本次會議議程表及審議事項,請參考本公告附件資料。(附件1)
六、 本次會議提案之處分相對人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參與會議,列席陳述
意見(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辦理),陳述意見書可先行下載填寫,請參考本公告附件資
料。(附件2)
七、 需申請旁聽者,請依照「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填列「旁聽申請表」申請旁
聽,請參考本公告附件資料。(附件3、4、5)
(一) 旁聽申請資訊如下
1. 申請時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時止(依機關實際收件時間為準)
2. 旁聽申請管道:
(1) 傳真報名:03-8237862 (傳真完成,請聯繫確認)
(2) 紙本寄送:970花蓮市文復路6號,請註明「花蓮縣文化局 文資科 審議會旁聽申請」
(3) 網路報名:chen1115@mail.hccc.gov.tw (寄件完成,請聯繫確認)
(二) 申請注意事項:
1. 旁聽人提出申請後,請來電確認是否已受理完成,依機關實際收件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2. 旁聽人請詳閱「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附件3)
3. 本次會議以視訊方式進行,視訊軟體為U會議系統,需自備相關視訊電腦設備及網路連線,
線上會議URL:https://u.cyberlink.com/meeting/511688895
會議ID:511-688-895;如為首次參與U會議, 請先於電腦或行動裝置上安裝軟體,
https://u.cyberlink. com/download,以利使用會議ID加入。登入會議室時請輸入「旁聽人
-姓名」,考量線上會議人數限制,本次會議旁聽人數限制20人,並請於會議前10分鐘上線測
試或擇期適當時間進行測試。
4. 會議當日登記發言之旁聽人員,未及於會場表達意見者,得於111年9月23日前,另提書面意
見-陳述意見書(附件2)送本局,本局將依申請旁聽者之意見彙整後,一併紀錄於本會議各提案
項目之會議紀錄中。
5. 旁聽人發言時間以每案3分鐘為原則(依據「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辦理),以利
會議時間之掌控;若有妨礙會議之情形,機關得拒絕其加入會議旁聽。
八、 會議及旁聽申請相關諮詢,請撥打下列電話
(一) 聯絡人:花蓮文化局 文化資產科 陳先生
(二) 連絡電話:03-8227121分機314
(三) 電子信箱:chen1115@mail.hccc.gov.tw
附件1:會議議程表及審議事項
附件2:陳述意見書 (word版)
附件3:花蓮縣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注意事項
附件4:旁聽申請表 (PDF版)
附件5:旁聽申請表 (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