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落實保障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文化部於111年3月21日發布《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之契約指導原則》,並針對「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化資產」、「影視製作技術」、「影視編劇」及「流行音樂」等6類別,研訂共計48種契約範本(清單如附件)。 二、相關檔案可至文化部官網「便民服務」-「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專區」(https://reurl.cc/LX1mKX)瀏覽或下載。 附件檔案 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清單(.pdf) 相關連結 「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專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