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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1名

公告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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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約用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四、進用名額:1名(正、備取各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六、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諳電腦操作。
2.
具有相關經驗者佳。

3.有自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七、薪資報酬:新臺幣3萬6,316元(280薪點)
八、
工作項目:
1.本縣立案演藝團隊輔導及相關業務。
2.
文化部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相關業務。
3.
主、協辦表演藝術活動(演藝廳-輪流)。
4.須配合夜間及星期假日加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
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等,以郵寄(限時掛號)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表演藝術科。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約用人員。
十、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月12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

註:
1.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2.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

3.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4.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137(表演藝術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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