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花蓮縣文化局「112年推廣生活美學教育」開放受理

公告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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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中、小學校學生及學齡前幼童參與本縣優質藝文展演活動,深度認識在地文化,俾使文化向下札根、提升藝文參與人口,增進學生美學及文化涵養,特制定本簡章。

●參與對象:花蓮縣中、小學校或幼兒園。
●申請期限:
(一)第一階段(112年1月10日-5月31日):受理2-7月辦理之活動;
(二)第二階段(112年7月10日-10月31日):受理8-11月辦理之活動;
(三)經費用罄為止。
●活動內容:
(一)支應參觀縣內及縣外主要藝文空間(請參見附件,至少一個參訪點須具導覽解說服務)及參加藝文展(覽)演活動(含藝文表演、展覽、講座) 。
(二)活動內容以上述為原則,相關行程及參訪點預約導覽等聯繫工作皆由學校自行安排。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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