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總統業111年5月18日華總一經字第11100041601號令公布修正商品標示法,為使本縣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販售商或分裝商或有興趣之自然人瞭解前開修正內容及重點,爰本府召開旨揭說明會。 二、說明會日期訂於112年4月18日(星期二)及112年4月27日(星期四),歡迎報名參加,旨揭說明會公告網址 請點我 (本府全球資訊網/公告園地/最新消息),至網頁內之連結報名。 附件檔案 來文附件1.pdf 來文附件3.pdf 來文附件2.pdf 來文附件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