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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上半年度「新竹縣表演藝術活動審查」,自112年6月12日(一)起至112年7月10日(一)止受理計畫申請

公告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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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審查受理113年1月至6月於本局演藝廳、演奏廳、實驗劇場及文化廣場演出各類型表演藝術活動。

二、收件日期:自112年6月12日(一)起至112年7月10日(一)

三、申請方式:填具本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書連同相關送審資料,於112年6月12日(一)起至112年7月10日(一)間以掛號郵寄至本局表演藝術科,信封請加註「申請表演藝術活動審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相關網址: https://reurl.cc/DA6V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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