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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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加對象:每組表演人數須達5人以上,全員須年滿13歲以上(含),團體之表演人員須有1/2以上設籍花蓮縣,且每人限報1組(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三、比賽獎項:
(一) 洄瀾之星:2組,可成為「花蓮夏戀嘉年華」或「花蓮太平洋觀光節」活動演出團體,每組獲得獎金暨演出費用新臺幣15萬元。
(二) 閃耀之星:4組,可成為「花蓮夏戀嘉年華」活動演出團體,每組獲得獎金暨演出費用新臺幣5萬元。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6月13日(二)中午12時止,初賽統一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V8AvXN),將選出6組團隊,進入決賽。
五、相關徵選辦法請詳閱花蓮觀光資訊網(http://tour-hualien.hl.gov.tw/),如有任何疑問可於平日上班時間諮詢:(02)87928888分機86642,三立電視創意行銷部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