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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自112年9月1日起受理113年7至12月演出場地檔期申請

公告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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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旨揭檔期申請依據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規範辦理。


二、 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開放表演藝術團體、學校及機關等,辦理表演藝術專業演出或活動。


三、首批申請及收件時間:自112年9月1日至9月21日止。


四、為簡化場地租用申請的行政流程,相關申請作業請至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官網 https://miaobeiac.org 之場館租用中的「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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