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512
一、 依據「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須知」辦理。
二、 收件時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112年10月審查,其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三、 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預提1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檔期之售票演出申請案,如因音樂廳辦理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本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四、 相關表件可於 https://cabcy.chiayi.gov.tw/web/ 「本局網站─便民服務─表演申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