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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臨時約用人員1名

公告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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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徵約用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  稱:約用人員
三、名  額: 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五、報酬:薪點為280薪點,每月新台幣3萬6,316元(280薪點)。
六、僱用期限:自聘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畢業者。

(二)、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八、工作內容:
(一)花蓮鐵道文化園區管理、活化之相關業務。

(二)文創人才、生活美學教育補助案。

(三)校外文化體驗之相關業務。

(三)機關館舍輪值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

  • 請檢附履歷表(請參照本公告下方檔案-履歷表,以此表填寫相關資料)、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證件不齊或逾期繳件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前項資料,請以A4信封裝袋並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文創產業培力及發展計畫」約用人員。並請逕寄發或親送至「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收」。

 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47 李小姐
十、徵求時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11日17時止(若為郵寄,則以郵戳為憑)。
十一、面試時間:預計112年9月13日(通過初審者由機關另行通知面試資訊)。

十二、錄取人員請在錄取後通知時間內至文化局藝文推廣科,逾時不報到者以棄權論。

十三、備註:

  • 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 甄審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另擇期辦理面試。
  • 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名單由本局通知,倘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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