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為推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爰推動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及落實文化平權,鼓勵表演藝術團體製作及演出台語節目,使觀眾於生活中自然接觸台語文化。 二、旨揭計畫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2日止開放徵件。採線上報名,歡迎表演藝術團體提案,相關資訊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 http://grants.moc.gov.tw/Web/ 三、承辦窗口: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02)8512-6549 吳小姐、(02)8512-6029 詹小姐